阿婆小吃店
在墾丁時,我的旅館後面有一家 “阿婆小吃店”,它只供應幾樣食物,全部都已經寫在掛牆的白板上。因為經濟實惠,平常都有不少人光顧。它的水餃最好味,是阿婆親自去包,饀料又夠多,其他食物就一般。我就貪它離我的旅館很近,光顧了它好幾次。
第二次光顧是在晚上,我來到店內,看見阿婆和一個穿上圍裙的阿妹正在包水餃 (在台灣,年老的婆婆叫 “阿婆” ,年輕的女孩叫 “阿妹”),我初時以為她們是母女,因為樣子好像有點像,但她們面對著面,沒有說話,只是不停地包水餃,旁邊電視機開著,電視機的聲音在店裏迴嚮。
我第三次去光顧時,阿妹仍然穿著圍裙,前額的頭髮用髮夾夾著,一副工作的模樣。我點了吃的東西,她就進廚房預備。我吃的時候,店裏沒有其他客人,我就跟她聊了幾句。阿妹知道我是香港來的,顯得有點興奮,告訴我,她來了台灣兩個月,是從印尼來的,之前到過汶萊工作。她來台灣前受過家傭的訓練,包括學中文。我發現她能說幾句中文,主要是和工作有關的,但其它的中文都不會,她不是華人。店裏的電視機長開著,沒事做的時候她會盯著電視機,但只是盯著,她聽不懂。
我來台灣好幾次了,這是我第一次在台灣看到外傭,我想外傭在台灣並不普遍,她一定很寂寞了,在那裏沒有朋友,不像香港,到處都是外傭,可以很容易找到同鄉人。我決定第二天晚上,到墾丁夜市買點小吃給她,算是對她的一種關懷。 結果我買了一隻炭燒章魚,印尼味道的。交給她的時候,她連聲道謝。
回到我的旅館,跟旅館的女主人聊天,原來 “阿婆小吃店” 的阿婆就是她的外婆,她的外公有病,不能走動,所以請了一個印尼的家傭照顧。她解釋,在台灣,要請外傭,只是家裏有老人是不夠條件的,那老人還必須是殘廢的。後來我回到香港,上網找了一點資料,才了解到台灣人請外傭是很難的。外傭分兩種,一種是外籍幫傭,你家中要有三歲以下的三胞胎,或者至少有幾位老人或幼兒 (不同年齡的老人或幼兒有不同的分數,它們加起來要達到一定的分數,你才有資格申請外籍幫傭),第二種叫外籍看護,是照顧殘廢的老人。那麼阿妹應該屬於外籍看護一類。
那天之後我再碰到阿妹,她正在店外洗東西,我便跟她聊了起來,她的中文不好,我們就用英文談。我問她,喜歡我買的章魚嗎,味道很辣吧。她說,很喜歡,她吃慣辣的。我就問她的情況。原來她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,一個十三歲,一個六歲。她很掛念她的孩子,平常就打電話或者發手機短訊給他們。她來台灣簽了兩年的合同,這兩年之內,她每一天都要工作,不得休息,換言之,這兩年之內,她都不能回家探親。她日常的工作除了做 “阿婆小吃店” 的勞務外,還要替阿公洗澡,工作辛苦,但沒辦法,她要賺錢。她一個月的工資有港幣四千多元,但她的頭一年,每個月只能收到台幣1000元 (等於港幣250元),因為她要還給中介公司她來台灣的飛機票和申請費用。我聽了,覺得她的生活有點像奴隸,她和阿婆阿公一起住,每一刻都是工作的時刻,沒有休息,而且兩年的日子都是這樣,不能回家。再加上她不但要照顧阿公,還要做阿婆店子的勞務,這已經不只是看護的工作了。我叫她之後來香港做吧,起碼香港的外傭可以在星期天和公眾假期休息,一年還有七天大假。幸好,她不是那裏的唯一一個印尼家傭,附近還有兩三個,但願她可以有些同鄉朋友,可以互相照應。
阿妹很堅定,她要賺錢,她要成功,現在的辛苦還是要熬過去。勇敢的阿妹。
那天晚上是我在墾丁的最後一晚,我原來準備再到墾丁夜市買一點小吃給阿妹,途中突然下起雨來,我沒帶雨傘,便連忙跑回旅館附近,到了 “阿婆小吃店” 便進去了,叫了一碗湯麵。阿妹把麵拿上來,放在我面前,叫了我一聲 “阿姐”。我吃完,雨已經停了,我就回旅館。在旅館上網看了一點電郵,正準備回房間,我突然改變主意。
我衝出旅館,往墾丁夜市走去,我買了一串雞肉串燒,印尼味道的。回到 “阿婆小吃店”,交給阿妹。我不知道這天晚上之後,在墾丁還要過多久才會再有人關心阿妹。
離開墾丁的早上,我最後一次到 “阿婆小吃店”,最後一次吃她們弄的美味水餃。我跟阿妹道別,把寫上我的電話的紙條交給阿妹,她把紙條放在她圍裙胸口的袋子裏。
我走出“阿婆小吃店” 。我知道我只是一個過客,阿妹的生活仍然不變。每個人的命運都不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