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想你做的
我是在香港經Hostel World.com訂泰國清邁的旅館的﹐程序很簡單﹐訂房時用信用卡支付百分之十的訂金﹐抵達旅館再付餘款。我經Hostel World.com訂了五晚清邁的旅館﹐但我訂房時並沒有考慮我在清邁會做什麼。在我去清邁之前﹐我在清萊旅遊, 那時我參加了2日1夜的行山活動﹐於是需要把原訂住4晚旅館改為住3晚﹐旅館的經理對我這臨時的更改沒有異議。
來到清邁的旅館, 那時我還沒有確定我在清邁會做甚麼, 鑒於我在清萊的經歷,於是我便跟清邁的旅館經理說, 我不知道我最後將在清邁住多少晚﹐要求他同意我退房時才付餘款﹐他說不行。我說那好吧﹐我就把原訂的5晚改為住3晚吧, 那麼我就只先付3晚的房錢。他仍說這不行﹐因為我是訂了5晚的房間。我有點惱了﹐我還沒有付足全費﹐難道我不能改變主意﹐先訂3晚房嗎?我跟他說: “我在互聯網上看見別人說你的旅館和你本人很友善﹐但我想不到你們是這麼死板﹐不容許客人在行程上有彈性﹐那麼我只住一晚算了﹐之後我再逐天跟你要房吧。” 他沒有跟我爭辯﹐說要問一下旅館的主人﹐但主人要晚上才回來。我再次表示, 我對他的旅館和他本人感到失望。他聽後只平和地回應說: “ Think about what you do (想想你做的)” 我頓時愣了﹐是的﹐我做了什麼呢?我原本訂了5晚房﹐不是應付5晚房錢嗎?我要求更改住房的天數不是等於希望別人給予額外的方便嗎?什麼時候我對別人的請求變成了我的權利呢?香港人習慣以客為先﹐客人被遷就慣了。在泰國我也期望得到遷就。他說得對﹐我們習慣了要求別人怎樣對我們﹐但卻不去想想我們自己做了什麼。
旅館的經理說先帶我去房間﹐等店主回來再說。他帶我進房間後﹐我請他向我介紹清邁有什麼活動﹐那麼如果我覺得沒有需要在外面住宿﹐我便可立刻付足5晚的房錢了。他卻平和地跟我說: “請你休息一下﹐你很憤怒。” 我反抗說: “不﹐我不是憤怒﹐我只是感到失望。” 雖然如此﹐我知道我一定是面露不快了。
後來我發現清邁並沒有什麼活動需要我在外面住宿的﹐我於是便立刻繳付了5晚的房錢﹐那經理也很禮貌地給我道歉﹐我也向他道歉了。由始至終﹐那經理都表現很平和﹐好像沒有什麼事情是可以牽動他的情緒似的﹐沒有什麼事情是可以激怒他似的。